清 (略) 新天意至 (略) 水毁修复工程(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项目编号:FJSSC-QL【2024】016】
本工程于2024年11月26日10:45 (略) 开标厅开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清流县龙津 (略) 33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98-(略)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硕辰 (略)
地址: (略) 清流县龙 (略) 221-8号
联系人:小朱 电话:(略)
3、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项目名称:清 (略) 新天意至 (略) 水毁修复工程(监理)
工期:同施工工期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 (略) | 约6.(略)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泽 (略) | 约6.(略)元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 (略) | 约6.(略)元 |
5.公示时间:2024年11 月26 日至2024年11月28 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11 月26 日至2024年11月28 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中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期:2024年11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