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申请调整其位于浦北县城金浦中学东南向(奥园C地块项目东向)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按程序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会议认为该项目规划调整在政策上、技术上可行, (略) 规划和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同意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指标调整。其中容积率由2.0调整为2.8,建筑密度由≤35%调整为≤28%,其他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建筑高度≤100米、绿地率≥30%、住宅机动车停车位(0.7个/户)、商业机动车停车位(0.7个/100㎡)按照原规划条件控制指标不变。
根据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地块用地调整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 示 日 期: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4日(共七个工作日)
公 示 内 容: 1、项目位置图;2、专家组论证意见。
公示方式及地点:
1、浦北县 (略) 公示宣传栏;
2、该项目建设地点:浦北县城金浦中学东南向(奥园C地块项目东向);
3、浦北县 (略) 站: http://**.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 (略) >县政府工作部门>浦北县 (略)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务信息>行政审批>其他公开事项;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拟调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浦北县 (略) 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该项目拟调整或自动放弃权利,我局将按程序给予上报审批。
1、联系电话:0777-(略)(浦北县 (略) 国土空间规划和工程规划股)
2、信件寄往“浦北县 (略) 国土空间规划和工程规划股收”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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