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略) 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
一、主要指标情况
大气环境质量:今年1-5月,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PM2.5平均浓度为42.9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改善)1.6%;PM10平均浓度为69.3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上升(变差)2%;空气优良率为90.1%,比去年同期上升(改善)5.4%,全市排名第6。
水环境质量:根据生态环境部采测分离监测显示,今年1-5月份,黄湖国控断面均值为Ⅲ类水,大官湖、龙感湖国控断面均值为Ⅳ类水,其中总磷均值分别为0.0454、0.0508、0.0886mg/L,较去年均有所上升。 (略) 生态监测中心公 (略) 控断面数据显示,我县钓鱼台、二郎河入湖口、凉亭河入湖口断面水质总体稳定且良好,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标准。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统筹开展“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主动战。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认真贯彻落实《 (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和《 (略) 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包保机制,坚持一线工作法,经常性开展暗访检查等包保督导活动,压实各级各单位责任,实行责任单位“一把手”负责制,促进全县上下以更严更实的作风和举措推进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二是坚持“动态清零”。充分运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和“排查、交办、督导、销号”闭环管理机制,扎实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和“回头看、全面查、彻底改”行动,发现问题全部纳入“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一体推进,细化任务举措,严格把握时序进度。截至5月底,列入清单任务44个,已完成17个,其中超前完成任务10个;2021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临江产业园皮革企业问 (略) 级验收,2022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砂石加工企业和矿山治理修复问题按照“一企一策”“一矿一策”狠抓落实。三是坚持系统治理。统筹开展农业面源、露天矿山、机制砂石、砖瓦窑、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业污水、入河排污口、医疗废水治理等9个整改专项行动,在解决大湖生态系统恢复、长江大保护、矿产和水产资源开发利用、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注重标本兼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高的工作标杆,切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减存量、控增量”。
(二)聚焦污染防治攻坚,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1.强化“五控”措施,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五控”措施,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精准、依法、科学治污为手段,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严格督导、狠抓落实。一是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完成2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废气治理,推进全县7家重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整治,帮助企业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管理水平;推进3家砖瓦窑行业企业和辖区内家具行 (略) 地标达标改造,其中2家砖瓦企业已完成改造;持续开展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4个,正在督促指导企业整改。二是强化移动源监督管理。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加强全县3家汽车尾气监测企业(I站)和2家机动车尾气治理维护站(M站)监管,严格落实汽车尾气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闭环管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新增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800余台。组织开展全县加油站油气回收和机动车尾气检测现场执法检查培训,提升我县移动污染防治监管能力水平。三是持续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整治专项行动。四是常态化做好秸秆禁烧。严格落实“禁放禁烧”工作要求,加大禁放禁烧政策宣传和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全县共发放一封信、承诺书*余份,悬挂、树立横幅标语500余条,开通秸秆禁烧短信提醒,累计发送短信10000余条。同时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不间断巡查和现场制止工作。五是强化油烟管控。加大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全面取缔城区露天烧烤,督促餐饮企业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并按规定进行清洗保养,定期组织餐饮油烟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规排放行为。
2.坚持“水岸同治”,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严格涉水企业监管。加大“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持续对污水处理厂、涉水重点企业等开展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累计投入7400万元整治皮革企业环境问题,规范皮革生产废水治理。二是实施控源截污和环湖污染源整治。接续推进城区雨污管网排查整治和乡镇政府驻地污水提质增效,谋划实施宿松路改造、宝塔组区域排水管道改造等一批道路管网改造项目,完成城区排水管道新改建4.2公里。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扩建提标工程顺利投运,新增一级A处理能力10000吨。完成全县6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规范建设。常态化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管,完成一季度75个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现场检查和取样监测,推进入河排污口年度整治,减少入湖污染负荷。三是持续开展湖泊水生态修复。积极开展华阳河湖群生态修复试点研究,推进实施龙感湖湖区水生植被恢复工程、华阳河湖群生态修复试点研究水面草籽撒播和种苗移栽项目,全程跟踪记录、研究试点项目数据成果,努力探索大型浅水湖泊生态修复路径。四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建立饮用水源地重点巡查、一般巡查和日常巡查机制,开展2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制定《宿松县长江流域规范垂钓管理暂行办法》,加大水源保护区垂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五是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开展种养结合,农牧循环,进一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巩固养殖污染治理取得的成效。
3.加强风险防范,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
强化“一住两公”地块监管,完成13宗“一住两公”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宿松县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确保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当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开展土壤重点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消除重点场所、设施土壤污染风险隐患;全面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完成81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登记,1-5月安全转移危险废物904次,转移处置危险废物1476.05吨,危废处置转运电子联单执行率100%,有效降低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三)强化农村环境整治,深入谋划乡村生态振兴。
印发《中共宿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净水攻坚行动的通知》,推动净水攻坚行动有效落实。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四项工作,开展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环境隐患排查,杜绝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晒太阳”现象,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扎实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确保设施稳定运行、管网畅通,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加强与“河湖长制”衔接,坚持边查边治,完成洲头乡坝 (略) 级验收。
编制印发《2023年宿松县乡村生态振兴工作要点》,积极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督促指导2022年度生态试点乡镇、村对照《 (略) 乡村生态振兴试点乡(镇)、 (略) 级评估方案》 (略) 、市验收准备工作,积极探索、总结试点建设经验,示范带动全县生态振兴工作。同时组织开展2023年度生态振兴建设试点申报,申报北浴乡滑石村和九姑乡新安村2个行政村作为2023年生态振兴试点村。
(四)厚植生态理念,推动生态系统提升。
稳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以创建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巩固提高现阶段创建成果,推进《宿松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2)》修编,全力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同时谋划宿松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推动编制宿松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
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管理巡护,上半年对2处在保护区内加筑圩堤和养殖珍珠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处置,避免了非法侵占破坏保护地的严重后果,同时对前期“绿盾”行动发现并完成整改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和死灰复燃。开展湿地公园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共排查问题5处,已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完成销号。联合县林业局、趾凤乡人民政府到大别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趾凤乡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活动。
(五)深化环境要素保障,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政策精准预判,为项目开出“定心丸”。强化“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的引领作用,研究预判宏观政策,建立以环保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准入、总量控制为核心的生态环境管控体系,为相关项目落地、企业发展提供精准的政策服务,为项目落地开出“定心丸”,避免盲目投入造成损失。上半年为招商、资规等部门及企业出具政策性复函60余份,助力十余个项目落户。
深化行政审批服务,为项目装上“助推器”。依托政务平台,联通招商、发改等部门,对接企业和项目,实行主动办、提前办,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推行经开区“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探索环评“打捆”审批。上半年共审批项目16个,其中指导7个项目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成果,5个项目实施承诺制审批、2个项目通过“打捆”审批。共 (略) 编制时间40天以上,压缩审批时间25个工作日。
实施总量要素保障,为项目夯实“承重墙”。以实施重大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切实提升辖区环境承载力,下好腾出经济发展空间的“先手棋”,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从“项目等要素”转变为“要素等项目”,实现项目入驻无缝对接。保障安徽紫荆花新新型面料、 (略) 趣哈哈休闲食品等项目顺利落地。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攻坚行动。严格落实“五控”措施,推动实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攻坚、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等专项行动。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持续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和禁燃区内燃煤治理。常态化抓好秸秆禁烧和禁放禁烧。持续实施县城区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压实各地各部门职责,通过开展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等达到减少区域大气污染源排放、降低污染负荷的目的。
(二)大力推进华阳河湖群生态修复。做好国控断面达标和华阳河湖群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推深做实龙感湖“联防联控”;持续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一步完善“千吨万人”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立治”。
(三)扎实开展净土保卫战。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强化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监管,督促完成隐患排查、土壤地下水调查等工作。
(四)深入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紧盯重点问题,细化任务举措。进一步理清思路,对照“一企一策”明确细化措施,倒排整改时限,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扎扎实实落实好各阶段任务,分阶段对账销号。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调度。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扎实开展好常态化“全面查、回头看、彻底改”工作。定期督查指导重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综合采取通报、约谈、考核、问责等方式,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把验收销号关,提升整改质量。严格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程序,加强现场核查、资料审核、质量监测、销号备案管理,同时聚焦“长久立”,指导完善属地、问题企业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不反弹、不回潮。
(五)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成《宿松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3-2030年)》修编, (略) 生态环境厅组织论证。结合乡村生态振兴,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接续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六)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等四项重点工作。加强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工作任务调度,督促各有关单位、乡镇完成11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8个农村环境整治、7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和2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收集任务验收资料, (略) 、市分级验收准备工作。
(七)高标准推进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建设。继续指导趾凤乡和许岭镇雨岭村完成2022年度乡村生 (略) 级验收,推进北浴乡滑石村和九姑乡新安村2023年度试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