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略) 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3月14日,受中国石 (略) (略) 委托,新疆天合 (略) (以下简称“天合公司”)承担了塔里木油田塔中储气库先导试验方案地面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工程名称:塔里木油田塔中储气库先导试验方案地面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境内
主要工程内容:本工程新建注采井1口、利旧注气井3口、排液井12口;新建注采井场1座,具有计量、分离和清管等功能,日注气规模60×104m3,日采气规模90×104m3;新建注气管道0.65km、采气管道0.65km、集液管道1.0km;在塔 (略) 外新建收发球区1座;配套建设放空立管、自控仪表、供配电和通信等公用辅助配套系统。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 (略)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周工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 (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6- ***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天合 (略)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991- ***
电子邮箱: @@@ q.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 (略) (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 (略) 进行下载,网址:http:/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环评单位) 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对本项目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中国石 (略) (略)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