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地使用与合理开发,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云南省详细规划编制导则》等规定,按照大关县实际发展需求,大关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大关县城筇竹博物馆旁北侧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方案,该方案于2024年4月底征求了各部门意见、于2024年5月6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5月8日经大关县国土空间规划会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5月10日在大关县 (略) 站进行公示。
在地块详细规划公示期间,收到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反馈意见。经过认真分析研究,这些意见反映了公众对于规划方案的合理关切,有必要对规划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以确保规划的实施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公共利益,促进区域的和谐发展。鉴于此,遵照详细规划编制审查审批流程的规定,2024年6月27日地块规划方案再次提交并通过大关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规定对修改后方案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1日
(二)公示内容
地块位置:规划地块位于 (略) 大关县翠华镇县城区南部筇竹博物馆北侧。
规划范围:地块规划范围为筇竹博物馆北侧已批准国有建设用地范围,规划地块总面积为7.4256公顷。
用地布局:将地块划分为4个子地块(C1-07-01至C1-07-04),地块编号延续原控规编号;将地块用地性质确定为公园绿地、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略) 用地。
用地指标:地块层次详细规划确定的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指标为约束性指标
(1)容积率:
C1-07-02、C1-07-03地块(商业用地):FAR≤3.0;
C1-07-04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1.7≤FAR≤2.4。
(2)建筑密度
C1-07-02、C1-07-03地块(商业用地):建筑密度≤45%;
C1-07-04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筑密度≤30%。
(3)绿地率
C1-07-01地块(公园绿地):绿地率≥85%;
C1-07-02、C1-07-03地块(商业用地):绿地率≥30%;
C1-07-04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绿地率≥35%。
(4)建筑高度
将C1-07-02、C1-07-03、C1-07-04控制在36米以下。
(5)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C1-07-02地块:西南侧;
C1-07-03地块:西南、西北和东北三侧;
C1-07-04地块:西南侧;
(6)建 (略) 红线
C1-07-02、C1-07-03、C1-07-04三个地块 (略) 一 (略) 红线最小距离不应低于5米。
(7)建筑退让用地边界
C1-07-02 (略) 一侧按照上述建 (略) 红线要求退让,其余三侧退让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不应低于4米;
C1-07-03 (略) 一侧按照上述建 (略) 红线要求退让,C1-07-03地块东北靠近C1-07-04一侧地块退让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不应低于8米。
C1-07-03 (略) 一侧按照上述建 (略) 红线要求退让,西南侧靠近C1-07-03地块和筇竹博物馆一侧退让用地红线最小距离不应低于8米。
(三)意见反馈
该方案公示期为30天,公示内容包括地块位置、规划范围、用地布局和有关指标控制相关情况,若需对本规划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反馈方式如下:
地 址:大 (略) 41号大关县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0-*
电子邮箱:*@*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