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金台区代家湾行政中心6号楼A317室(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环境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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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提升改造项目 | 凤县 | (略) | 陕西寄 (略) | 该项 (略) 凤县留凤关镇费家庄村五组,拟在原有厂址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改扩建。项目对现有的一条固废综合利用生产线进行维修改造,并扩建一条固废综合利用生产线,配置回转窑、喷淋塔、球磨机等设备,并配套消防水池等设施,项目主要采用火法工艺生产次氧化锌产品,建成后可年处理含各种有价金属的固体废物30万吨。本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1万元,占总投资的22.55%。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链接见附件) | 本项目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建设单位在委托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日内、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报批前三次采取了网络平台公示、登报、建设项目所在地张贴公告的形式。 |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