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抚松小犀牛九制红参“人参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
通讯地址:抚松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2楼
邮 编:*
项目名称 | 抚松小犀牛九制红参“人参精深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抚松县中小企业创业园(抚松 (略) ) |
建设单位 | 抚松县抚松镇人民政府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吉林省百瑞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 (略) 抚松县中小企业 (略) ,占地面积为*.01m2,项目租用厂房进行生产,占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办公楼 (略) 西北侧、生产车间 (略) 西南侧、阳光棚 (略) 中心、食品保健品生产车间 (略) 东北侧、中药饮片车间 (略) 东南侧;沉淀池位于生产车间东侧。项目建成后年生产人参制品101.8484t。项目总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全部用于水提工序不外排,冷凝水全部外售不外排,原料及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与其他废 (略) (略) 排放至抚松县松 (略) 处理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黄泥河最终汇入松江河。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生物蒸汽发生器烟气、蒸煮干燥人参过程产生的异味。项目所有产品粉碎过程全程密闭,不产生废气,所有粉碎产生的粉尘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项目包装过程中覆膜等均采用物理法,不加热,无废气产生; (略) 道路全 (略) 理,运输过程产生粉尘极少;项目在水提、干燥等过程会产生少量异味,经厂房及生产设施密 (略) 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燃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高效布袋 (略) 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3)噪声 通过预测,拟建工程投产后,主要噪声源经采取防振减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各厂界的噪声值均能达到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排各种固废物均得 (略) 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信息来源:http://**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