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退桔还田一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南丰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已由南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项目代码(2309-*-04-0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丰县宏业 (略) ,建设资金来源融资资金。经南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总投资
一标段总投资为1639.*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536.*元,设备购置费35.*元,工程设计费67.*元(包含测量费24.*元、规划设计费42.*元)
2.2项目建设地点:南丰县十一个乡镇。
2.3项目概况
南丰县农田水利项目退桔还田一标段,共涉及全县十一个乡镇,项目建设规模为112.4458公顷(1686.67亩),开发后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04.4078公顷(1566.11亩,其中水田1494.20亩,旱地71.91亩),新增耕地率为92.85%。主要建设内容有:退桔还田(树根清除*棵,地表清杂*m3,表土剥离*m3,表土剥离(弃沙土)3256m3,表土回填*m3,外运土覆土6962m3,田块内土方平整*m3,田埂修筑2204.14m3,土地翻耕104.4078公顷);现浇沟渠(1.0m)508.62m,现浇沟渠(0.6m)4469.64m,现浇沟渠(0.4m)*.93m,土质沟渠(0.4*0.6m)7624.19m,原有农沟维护157m,过水涵管126座,沉砂池47座,下田涵、板206座,跌水39座,蓄水池5座,提灌站(泵站)3座,移动泵站(抽水机)1座,拦水坝(2.5米)2座,水6座,坑塘清淤892.3m3,水塘清淤并维护挡水坝2座,Φ200PE管道132.32m,架空DN300铸铁管(18米)1根,地埋DN200铸铁管16.36m,农门(分水闸)44座;机耕道(田间道)7907.57m,机耕道( (略) )8282.36m;散播草籽104.4078hm2,标志牌12座。
2.4招标范围
设计工作内容:规划设计技术服务;施工工作内容: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工作;采购工作内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2.5标段划分:一标段。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7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4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能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再组成联合体投标。
3.1设计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②具备水利行业专业*级(含)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级(含)以上资质或国土整治修复工程规划设计资质;
③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或土地规划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3.2施工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④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⑤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⑥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⑦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⑧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⑨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⑩投标人无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江西CA单位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锁”)在江西省公共 (略) (http://**)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
5.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5.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在建项目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4)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施工单位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5.3与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人员必须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保持一致(如擅自更换,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
5.4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内进入江西省公共 (略) -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略) 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应仔细阅读“ (略) 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②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③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设置为6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5.5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程》(赣公管办﹝2022﹞2号),本项目评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 (略)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 (略) 发布。
招标人:南丰县宏业 (略)
地 址: (略) 南丰县桔都文化传播大厦21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文林平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临川区赣抚财富广场6A座19楼
联 系 人:过女士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南丰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南丰县琴城镇桔都大道231号
监督电话:0794-*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略) 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南丰支行
2、户名: (略) (略) 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南丰县支行
3、户名: (略) (略) 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南丰支行
4、户名: (略) (略) 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南丰支行
5、户名: (略) (略) 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南丰支行
6、户名: (略) (略) 南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南丰农村 (略) 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