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土地整治项目经理部
物资土壤培肥(肥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WSTDZZ-WZZB-2022-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 (略) (略) ,招标人为 (略) (略) 土地整治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土壤培肥肥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略) 德厚等2个乡镇乐龙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平整面积246.5107hm。其中一片区平整面积60.3015hm,平整土方*.65m,清除石方5527.58m,垒埂方量6216.99m,表土剥离*.4m;二片区平整面积186.2092hm,平整土方*.81m,清除石方*.34m,垒埂方量*.95m,表土剥离*.39m; (略) 红甸乡小六寨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面积499.4921hm2;其中1片区265.8524hm2;2片区233.6397hm2; (略) 红甸乡红甸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共平整109.5967hm。土方平整量*.77m,石方开挖*.38m,垒埂方量*.10m,表土剥离*.22m; (略) 红甸乡平坝寨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共平整63.3235公顷。土方平整量 *.94m,石方开挖1489.97m,垒埂方量*.86m,表土剥离*.5 m; (略) 红甸乡平坝寨村母鲁白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共平整130.2012公顷。土方平整量*.06m,垒埂方量*.61m,表土剥离*.6m。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 (略) 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 (略) 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9 月10日至2022年9月15 日,每日8: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马塘镇花庄加油站对面 (略) (略) 土地整治项目经理部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汇入银行信息:
开户名: (略) (略) 土地整治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
账 号:
形 式:
金 额:500元
备 注:2022 年9 月15 日18:00前到账有效,开标前查验。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递交时间:2022年9月15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
7.2递交地点: (略) 马塘镇花庄加油站对面 (略) (略) 土地整治项目部。
7.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铁建商城)及(http://**)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土地整治项目经理部
地址: (略) 马塘镇花庄加油站对面 (略) (略) 土地整治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裴阳巧(技术)杨冰洋(商务)
电话:**
监督电话:010-*
2022年9月9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WSTG-03 | 有机肥料 | 有机质≥45%;氮、磷、钾之和≥5% | 吨 | * | 500 | (略) (略) 土地整治项目经理部 | (略) 马塘镇花庄加油站对面 (略) (略) 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现场 |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产值* 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本人民币*元以上(含*元)。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物资种类 | ||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略) 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自行承担。 | ||
法人委托人 | 年月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