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黑河干流管理总站委托甘肃 (略) 承担“ (略) 黑河西总干渠上段改建工程(一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略) 黑河西总干渠上段改建工程(一期)位于甘州区及临泽县,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西总干渠上段26.388km。
2、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黑河干流管理总站
联系人:范晓威
联系电话:*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甘肃 (略)
联系人:杨华珍
电话:0931-*
邮箱:*@*q.com
4、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6、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略) 黑河干流管理总站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