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10-08
黄陵县科技产业园片区双创板块(二期)基础设施项目 | |||
(略) 黄陵县科技产业园西部、桥山街道办龙首村南 | 8179 | ||
黄陵县 (略) | 龙辉 | ||
1772.14 | 200 | ||
2025-06-01 | |||
新建 | |||
规划建设两条园区内部道路,分别为景明南路(二段)、滨水路(二段),道路累计全长433.482米,其中景明南路(二段)全长216.576米,红线宽度为17米,滨水路(二段)全长216.906米,红线宽度为20米,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包括的专业主要有道路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 |||
有环保措施: 粉尘、尾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密闭式运输等措施后通过减少排放至施工场所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敷设排水沟并修建沉淀池 措施后通过 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 | |||
环保措施: 工程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在工地废料被运 (略) 场去以前,需要制定一个堆放、分类回收和贮存材料的计划。一般而言,主要是针对钢材、金属、砌块、混凝土、未加工木料,瓦楞板纸等可再生材料进行现场分类和收集,减少资源浪费。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跑、冒、滴、漏,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外运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对抛撒散落在路面上的建筑垃圾及时清扫,对外出工地的车辆轮胎进行冲洗, (略) 政路面的污染,对工地出口的路面洒水压尘。工程废弃物必须清运到政府指定的场所,严禁乱倒。 | |||
有环保措施: 1)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并可由施工企业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点的一侧,并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3)原则上夜间应禁止施工,若因工程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4)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5)施工单位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设备,禁止使用高噪声柴油冲击、振动和产生pH 值超过9的泥浆水反循环钻孔机等;对高噪声设备增加消声减振的装置,对振捣棒等强噪声源周围适当封闭等。6)现场的加压泵、电锯、无齿锯、砂轮等,均应在工地相应方位搭设设备房或操作间,不可露天作业。 | |||
有环保措施: 建设项目挖填方、整平、铺装、建筑和径流侵蚀等都会破坏和改变宝贵且不可再生的表土,因此应将挖填区和建筑铺装区表土(一般为10-15厘米厚的土层)剥离、储存,用于需要改换土质或塑造地形的居住区绿地当中。在建成后清除建筑垃圾、回填优质表土,以利地段绿化。施工场地建设围护结构,严格控制施工中的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保护当地的动植物资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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