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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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乐 (略) 9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乐至县集鑫新材料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 (略) 乐至县天池街道万贯大道27号 | 四 (略) | 四川中蓝 (略) | 购买乐至 (略) 厂房,占地面积1926平方米,建筑面积963平方米,购置螺杆挤出机、密炼机等设备,建设塑料颗粒生产线,年生产食品级环保功能母粒500t、色母粒6500t、改性塑料颗粒200t,共计7200吨。 | 废气:在储料罐、搅拌机、称量工序分别设置集气罩,拆包称量粉尘、投料粉尘经集气罩(风机风量#m3/h)收集后,将废气引至1套布袋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生活废水一起进入 (略) 理池(1个,容积为12m3)处理后,达《污水排放综合标准》(#-1996)三级标准后 (略) (略) 。 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工程降噪措施,加强管理,生产车间厂房封闭。 相关部门意见:本项目取得了乐至县发 (略) 以川投资备【2407-#-04-01-#】FGQB-0149号准予项目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