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创优五金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
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江城区创业 (略) 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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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创优五金制品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建设地点 | (略) 江城区白沙街道银岭科技产业园B11-6号 |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江城区银岭科技产业园B11-6号,主要从事厨用五金塑料制品的生产,年生产五金塑料厨用杂件1200万件。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为16480m2,建筑面积为27000m2,建设生产厂房、办公生活楼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厂房已建成,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和内部装饰装修,主要污染源为粉尘、噪声、装修垃圾、生活垃圾等。产生量较少,经过一系列的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1、废气 装修期间建设单位应在装修阶段加强室内通风,同时采用在装修材料的选择上,严格选用环保安全型材料,如选用不含*醛或*醛含量较低的黏胶剂、三合板、贴面板等,不含苯或苯含量低的稀料、环保油漆、石膏板材等,减少装修废气的排放,提高装修后的空气质量。 2、废水 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人员生活营地,施工人员如厕问题依托周边现有设施,不产生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源 装修期间噪声主要为电锯锯木料、钻孔、打眼、敲墙等作业产生的噪声。为了减轻项目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控制措施:在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施工期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杜绝深夜施工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污染源 项目装修废弃材料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应切实采取如下措施:①对装修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资源、减少运输量。②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和统一集中处置。③施工单位不准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 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混料、破碎过程产生的塑料粉尘;机加工、焊接、抛光过程产生金属粉尘;注塑、炼胶和硫化工序中产生的非*烷总烃。 (1)混料粉尘 本项目混料的主要原料PP、ABS、尼龙为颗粒状,混料时拌料机为密闭状态,产生的粉尘量极少,经车间墙体阻隔后,粉尘厂界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基本不会对车间员工和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本环评不做定量分析。 (2)破碎粉尘 项目注塑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次品和水口料,建设单位拟使用破碎机对产生的次品和边角料进行破碎,随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项目破碎机设置在密闭隔间内,工作时处于密闭空间,因此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基本能在隔间内沉降下来,不会对外界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定期清扫破碎间地面的粉尘、员工佩戴口罩等措施来降低破碎粉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和员工的影响。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机加工粉尘 本项目车间的车床、铣床、台钻等设备进行机加工时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粉尘,产生粉尘主要为金属颗粒物。金属颗粒物因为质量较大,沉降较快,因此,只有极少部分较细的颗粒物随着机械的运动而在空气中停留短暂时间后沉降于地面,附着在工件表面的粉尘进行人工清理,清理后粉尘进行收集,与边角 (略)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复核调研和国家环保总局《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技术指南》课题调查资料表明,调研的国内6个机加工企业,金属颗粒物浓度在0.3~0.95mg/m3,平均浓度为0.61mg/m3,由于金属颗粒物质量较重,且车间厂房阻拦,颗粒物散落范围很小,多在机加工车床周围5m以内,飘逸至车间外环境的金属颗粒物很少,本次评价不予以定量分析。 (4)抛光粉尘 项目工件在抛光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本项目抛光工序采用湿式环保抛光机,设备内自带水循环设施,使得抛光过程产生的粉尘落入水槽达到除尘效果,项目抛光机共40台,每台抛光机配备1000m3/h风量的风机,由此计算出项目抛光工序总风量为40000 m3/h,收集效率按80%计,处理效率按85%计。集气罩未收集部分金属粉尘,由于密度重,经车间及周围自然沉降后,金属粉尘到车间外浓度很小,对环境影响很小。 (5)焊接烟尘 项目焊接工序采用碰焊、激光焊、氩弧焊工艺,其中氩弧焊会产生焊接烟尘,主要的烟尘来源是焊材。氩弧焊是一种间歇性加工,焊接烟尘物质组成复杂,一般主要成分为三氧化二铁、二氧化硅。 本项目焊接工序为间歇性作业,为保护操作工人的身体健康,结合厂房焊接工位的设置情况,建设单位在相应焊接工位设置移动性焊烟净化器,可以移动至各个焊接点位满足多个点位同时工作,焊烟废气通过风机引力作用被吸尘软管吸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经出风口达标排出。收集效率可达80%以上,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焊接烟尘经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因 (6)注塑有机废气 项目注塑过程使用PP、尼龙、ABS(均为新料)作为原料进行生产,注塑过程由于原料受热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 (7)炼胶、硫化有机废气 项目外购已混炼处理的硅胶,主要成分为聚硅氧烷和低聚硅氧烷,原料(硅胶、色胶、硫化机)在炼胶机炼胶、硅胶机硫化成型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 建设单位拟在注塑机、硅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炼胶房工作时门窗关闭进行负压收集有机废气。项目内有注塑机20台、硅胶机8组,共设置28个集气罩。 (8)伴随恶臭 本项目使用各塑料颗粒(PP、尼龙、ABS)和硅胶原料在生产过程中,均不发生分解反应,但是原料在加热过程中,原料内的组成成分会散发出少量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与有机废气难以分离,臭气伴随着非*烷总烃一起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排气筒标准(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少量未被收集的臭气通过车间通排风稀释扩散后无组织排放,厂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 二、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是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冷却水、水磨废水、抛光机循环废水、清洗废水。 (1)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约有员工100人,其中50人在项目内食宿,年生产天数为300天。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银岭污水处理厂处理。 (2)循环冷却水 本项目在注塑、炼胶、硫化、退火过程会用到冷却水,冷却水为普通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该冷却水仅在设备内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3)水磨废水 本项目水磨工序采取湿法作业,该部分水含有大量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碎屑,主要污染因子为悬浮物。由于该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本项目水磨工序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水磨废水回用到一定程度后需对沉淀池进行废水清理及捞渣。 (4)抛光机循环废水 本项目所用的抛光机自带水循环设施,使得抛光过程产生的粉尘落入水槽达到除尘效果。为了保证循环使用效果,需要对水槽进行定期打捞处理,打捞出来的废渣主要是金属颗粒物。抛光机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5)清洗废水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需对打磨抛光后的产品表面进行超声波清洗,清洗废水排放到水磨池,与水磨废水混合后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磨工序,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三、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为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噪声防治措施。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中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首先应从声源上进行控制,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其次,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以及综合控制等噪声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⑴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远离厂界的位置,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原料库,利用树林及构筑物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对有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⑵倘若日后设备需更新时,在设备选型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优先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⑶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其中靠厂界的厂房其一侧墙壁应避免打开门窗。 ⑷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⑸生产时间安排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 上述噪声的控制技术都已经较为成熟,本项目通过采取上述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各噪声源可降噪15~20dB(A),有效的控制了大部分设备的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弃物来源包括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塑料制品产生的次品和水口料,硅胶制品产生的硅胶边角料,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金属捞渣,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含油废抹布等。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100人,年工作300天,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 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t/a,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固体废弃物 ①塑料次品、水口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次品和水口料产生量约为塑料原料使用的2%,项目注塑原料年使用量合计为100t,则次品和边角料的产生量为2t/a。次品、水口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随意丢弃。 ②硅胶边角料: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项目硅胶边角料产生量约为原料的2%,项目硅胶年用50t,则金属边角料产生量约为1t/a,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③金属碎屑及边角料: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项目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碎屑及边角料,产生量约为钢板原料3%,则金属边角料产生量约为30t/a,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④金属捞渣:项目水磨工序为湿式作业,金属碎屑产生量约为0.5t/a;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湿式除尘,抛光过程中收集治理的粉尘总计1.462t/a。项目水磨、抛光机循环废水定期清渣,则废渣产生量约为1.962t/a。主要成份为粉尘及杂质,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⑤废包装材料:项目包装过程中会有少量的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2t/a,统一 (略) 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 本项目注塑、炼胶硫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总去除效率约为90%。《 (略) 塑料制品与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技术指南》,1吨活性炭通常只能吸附0.1~0.2吨VOCs,本项目按1吨活性炭吸附0.2tVOCs算,本项目活性炭吸附废气为0.242t/a,则项目活性炭需要量为1.21t/a。项目单个活性炭箱装填量约需0.16t,建议建设单位每季度更换一次活性炭,则废活性炭产生量(活性炭装填量+吸附的有机废气量)约为1.522t/a。 该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本)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②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 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产生量约0.2t/a。该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本)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统一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见下表: 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表4-18 项目危险废物汇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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