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碱厂派出所保安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武清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2月01日 08:5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2月22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略) 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 ||
预算金额 | ¥3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文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略) 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武清区大碱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闫佳琪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津恒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南开区罗平道7号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文娟 022-* |
项目概况
大碱厂派出所保安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4-NB-001
项目名称:大碱厂派出所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保证大碱厂派出所办公秩序,根据工作实际需求, (略) 提供安保服务,主要负责巡逻防控和外来人员登记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8日至2025年3月7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并在评审标准中予以充分体现。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三)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四)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注: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2024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截止半年内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须具有(巡逻、门卫、守护等);非天津注册供应商从事保安服务活动的企业 (略) 公安局登记的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在对参与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一小时查询结果为准,由代理机构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的原始页面打印,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应被认为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因此响应无效。(三)投标人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1日 至 2024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方式:现金发售,现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武清区大碱厂
联系方式:闫佳琪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津恒 (略)
地 址: (略) 南开区罗平道7号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联系方式:孙文娟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文娟
电 话: 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