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丰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11-20
长 (略) 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项目名称:长 (略) 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 (略) 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服〔2023〕115号)
1.4招标人:长丰 (略)
1.5项目业主: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长 (略) 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监理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DFCBZ(略)/(略)-2321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FCBZ(略)/(略)-2321
2.5建设地点:
2.6建设规模:长 (略) 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县 (略) 整治工程:县城180公 (略) 检测、雨污混接点整治,新 (略) 8公里改 (略) 15公里等;
(2)县城护城河清淤疏浚工程,3.7公里护城河清淤工程、蓄水工程、 (略) 整治工程、水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等;
(3) (略) 及周边排涝通道疏浚及排涝调蓄设施改造:城区及周边排涝通道疏浚改造、城区及周边排涝调蓄设施改造(杨大塘、(略)大塘、钱大塘、滋泥堂水库、(略)岗水库等排涝调蓄设施改造)。
2.7工程概算投资额:(略)万元。
2.8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一期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计划建设周期:330日历天。二期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25年2月;计划建设周期:330日历天。
2.9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0招标范围:长 (略) 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设计批复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包括工程项目的全部施工、竣工合格、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本项目概算约(略)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个合同工程投资额(略)万元及以上(或单个合同签约监理费(略)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项目。
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取得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专业)。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7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 (略) 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4)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开标时间及地点8.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10时30分。
8.2开标地点:
2588 (略) (略) (徽州大 (略) 交口)二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款和11.2款。
9.4电子 (略) 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略) 上投诉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11.1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 (略)
地址:安徽省 (略) 140号与南一环交口
邮编:(略)
联 系 人:
电话: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略)
地址:
邮编:(略)
联 系 人:、
电话:、、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略)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2588号
电话:、(略)
12.其他事项说明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保证金账户一:
户名: (略)
账号:(略)(略)
开户银行: (略) 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户名: (略)
账号:(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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