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原澄迈县咖啡酒厂内金澄停车场用地公开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1106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7月1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 年7月23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南省澄迈县金 (略) 香蕉粉厂附近 |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元) | 评估价(元/月) | 挂牌底价(元/月) | |||||||||
原澄迈县咖啡酒厂内金澄停车场 用地公开招租 | 约1110 | * | 3290 | 3290 | |||||||||
租赁期限 | 5年 | 免租金装修期 | 3个月(含在租赁期内) |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两年租金上涨2%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承租押金(元) | 首年租金标准的 3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标的概况 | 1. 交通便利,周边居民繁多,且家用小轿车较多,能为周边居民提供轿车停放位置。 2. 地理位置优越:东为居民住宅楼,南为居民住宅楼,北为居民住宅楼,西临小巷。 3. 市场前景广阔:随着澄迈县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附近居民拥有新能源轿车的数量逐渐增长,该地段逐渐升值, (略) 场前景。 4. 出行方便,临 (略) 主街。 | ||||||||||||
租赁用途 | 该地块仅用于新能源智慧停车场,不得从事其他经营行业。 | ||||||||||||
特别告知 | 1、招租提供海南澄迈县老咖啡厂停车场约1110㎡,以及用于承租方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和场地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 2、承租方负责出资建设智慧停车场并安装充电桩配套设施(含充电设施、直流充电终端、电缆、户外配电箱、箱式变压器、监控等设施,其中相式变压器的具体功率与供电局最终批复为准)。 3、其他详见《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合作协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6月14日 | ||||||||||||
评估机构及估价报告编号 | 海南汇德土地房地产资产 (略) 汇德咨评报字[2024]第HDZP087A22号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澄迈县金澄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5Q 注册地:海南澄迈 法定代表人:唐俊聪 经济类型: (略) (国有独资) | |||||||||||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招租的土地权属关系清晰,对该土地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2、招租方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关于讨论金澄智慧充电站等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澄迈县金澄 (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合作协议》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合作协议》,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承租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招租方负责项目的清场工作。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6、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享有国家政策补贴的权益全部归承租方所有。如若政府征用和拆迁,充电设施及箱变、电缆等承租方出资建设的项目拆迁补偿费归承租方所有;其他涉及招租方产权范围或招租方出资建设的项目的拆迁补偿费归招租方所有; 7、招租方提供海南澄迈县老咖啡厂停车场约1110㎡的充电场地,承租方自行出资建设相关充电设施,对充电设施的亏损盈利自担风险,招租方不参与也不干预承租方对充电桩的运营及管理; 8、承租方不得使用该土地资产从事违法行为; 9、其它未尽事宜按《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合作协议》执行。 | ||||||||||||
标的交割 | 按《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合作协议》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合作协议》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所有拟招租标的均按现状公开竞价,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报名前自行到现场查看拟招租标的状况,对拟招租标的面积、市场价值、周边环境进行自我判定。竞价成交后,不得对竞得的招租标的提出异议。招租标的面积以招租方公布的面积为准,如与实际面积有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 ||||||||||||
招租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有关《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海南省澄迈县金 (略) 香蕉粉厂附近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7月23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海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合作协议》首页签署“已知悉”; 5.踏勘确认书 6.其它相关材料。(如有);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海南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按5年总租金的2.5%结算,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原澄迈县咖啡酒厂内金澄停车场用地公开招租 | 2024年7月10日9:00 | 2024年7月24日9:00 | 5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 (略) 络竞价须知 3、《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合作协议》 4、踏勘确认书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交易一部 耿先生* 孙女士*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