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之源 (略) 废钢铁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 ||||
项目名称 | 广西鑫之源 (略) 废钢铁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BBWCQCGX23-1351 | |||
序号 | 名称 | 指标要求 | 预算控制单价(元/吨) | 数量(吨) |
1 | 碳钢钢筋粒 | 1. 规格: C≤0.40%,S≤0.030%,P≤0.040%,直径:10-30mm、长度:50-100mm,直径、长度合格率≥90%,产品干净;不含水分、橡胶、塑料、油脂、泥沙等。 2.生产日期:按订单 3.有效期:24个月 | 3210 | 1500 |
预算控制合计金额:¥4,815,000.00元 | ||||
其它要求: 1、采购清单以打包形式采购,可接受拆分供应,交易数量以现场过磅数量、现场签收数量为准,交收溢短量为±5%,采购交易底价包含货物运送至工厂的物流运费、装卸费、增值税费。 2、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采购指标要求、质量、数量进行供货,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及其需要为准。 3、供应商报名需按清单要求足额交纳保证金,由供应商自行登录交易中心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公告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根据系统提示缴款。 4、最终价格以中标价格为准。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注册成为“E交易”会员。 2、响应采购公告要求、参加报价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3、若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参与报价的,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报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 | |||
报名时间 | 2023年11月13日16:00 时至2023 年11月14日17:00 时 | |||
预算控制价 | ¥4,815,000.00元 | |||
报价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3日16:00 时至2023 年11月14日17:00 时 报价时间:2023年11月13日16:00 时至2023 年11月14日17:00 时(一次性报总价) 报价规则:供应商通过网络电子竞价系统可在报价时间内一次报价有效,报价时间截止:根据供应商报出货物品牌、数量、质量指标要求、生产日期、交货日期、价格等对比后确定中标单位。 | |||
审查资料 | 参与网上询价活动的供应商须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统一在E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和报价(http://**)。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审查资料(审查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逾期或不递交审查资料,报价无效):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如不是新证(91开头)的营业执照,需提供税务登记证(自然人参与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6、报价单(详见附件2); 7、货物图片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当日对供应商系统里提交的审查资料进行审核。成交供应商凭报名资料原件领取成交确认书。 | |||
采购组织 安排 | 1.供应商注册账户(网址:http://**,查看平台操作指南后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注册),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本项目为公开网上询价项目,无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期间只能进行一次报价(提交报价后将不能再进行修改)。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操作指南,系统报价结束后由采购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且系统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人。 2.网络电子系统总价报价和纸质报价单总价报价不一致的,以网络电子系统报价为准;网络电子系统报价明显为单价的,按纸质报价单总价报价为准。 | |||
竞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2000 元。 2、截止时间:2023 年11月14日17:00 时。 3、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复印件送至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接受邮寄),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合同复印件且成交供应已缴纳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 |||
保证金 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如非因采购方原因,成交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在扣除成交人应交纳的服务费用后,采购方有权扣除成交人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成交资格)。 交易所扣除供应商应交纳的服务费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报价无效; (2)被确认为成交人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采购方签署交易合同; (3)被确认为成交人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5)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6)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 |||
服务费 | 按成交金额的0.1‰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 |||
中心账户 信息 | 账户名:北部湾产权交 (略) 开户行:民生银行 账号:以随机发送系统通知信息为准 | |||
履约约定 | 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凭成交确认书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 | |||
交货时间 和期限 | 2023年12月31日前交货(具体发货时间以现场需要为准,供应商按采购方通知时间发货,但采购方需提前2日通知供应商)。 | |||
交货地点 | 北海 | |||
付款方式 | 先货后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保证金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民生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3、交易所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诚邀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至公告截止日,如果只有1家供应商参与报价且符合公告要求的,也按本公告要求进行报价并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报价且符合公告要求的,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交易所为委托方做好挂牌交易服务,不负责本项目货物交割、产品质量、合同签订、合同履约、价款结算等事项,也不对该等事项进行任何担保,委托方与供应商之间的纠纷与交易所无关。 5、一次性报价为含税总报价。 | |||
发布媒体 | 1、北部湾产权交 (略) (http://**); 2、企业大宗物资(商品)交易服务平台(http://**); 3、E交易平台(http://**),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 |||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广西鑫之源 (略) 地 址: (略) 八步区灵峰镇灵峰工业园区内 项目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部湾产权交 (略)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项目联系人:江经理 联系电话:0771-* 技术支持:0771-* | |||
附 件 |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