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卫健委:
你委关于请求批复《 (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 (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 (略) (略) (略) ICU病床转换能力,根据《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管理办法》,同 (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救治能力项目。(项目代码:2301-*-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各二级、 (略) (略)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购置监护仪10台、呼吸机2台、除颤仪1台等; (略) (略) 购置呼吸机3台、监护仪3台; (略) (略) 购置监护仪5台、呼吸机5台、除颤仪2台、降温仪6台; (略) (略) 购置监护仪4台、呼吸机4台、除颤仪3台。 (略) (略) 购置监护仪1台、呼吸机1台;亚(准) (略) 购置监护仪20台、呼吸机12台、除颤仪12个、降温仪20台、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20台、有创呼吸机3台、床旁血透仪3台。
三、项目法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章草案, (略) 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略) 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15万元(主要为设备购置),工程建设其他费62万元,预备费43万元。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绝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请按《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个月(含项目前期工作)。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六、 (略) 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七、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八、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