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热力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及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的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118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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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热力发电厂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江东新区 |
环评机构: | 山西晋环科源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热力发电厂项 (略) 江东新区临江镇七寨填埋场二期预留用地,总用地面积*.27平方米,垃圾处理总规模确定为1800吨/日。本次评价内容为一期工程,建设两条600吨/日垃圾焚烧生产线,每条垃圾焚烧生产线配置一套烟气净化系统,余热锅炉产出的蒸汽供一台35MW汽轮机+35MW发电机组;配套附属生产、生活设施。一期年处理生活垃圾43.*吨,年发电量*万度,焚烧线等主要设备年运行333天,8000小时。一期用地面积为*.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平方米,总投资*万元。本项目垃圾处理范围为源城区、江东新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各类低浓度生产废水回用于冲渣或飞灰螯合用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 (略) 喷洒,各类高浓度生产废水排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到循环冷却水补水,纳滤浓液回喷到焚烧炉内,反渗透浓液补充到烟气处理系统,项目无废水外排。同时应做好厂区地面、生产车间、废水收集系统、渗滤液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垃圾仓沟道、垃圾贮坑、飞灰固化车间、固化后飞灰暂存间、固体废物堆场、油罐区和氨水罐区等区域防渗处理工作,降低对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影响。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焚烧烟气经多级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80m高钢筋混凝土双筒集束烟囱排放;颗粒物废气由料仓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原料输送、计量、投料等均封闭,卸料大厅及垃圾池全密闭负压、废水站主要构筑物均加盖负压收集后进入炉膛焚烧处理,厂区定期洒水抑尘,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源的散发,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防范非正常工况下废水、废气排放造成水、大气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等,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