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 区(城东、东海、北峰污 (略) )污水提质增效工程—— (略) (二期)”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略) (略) (略) 区(城东、东海、北峰污 (略) )污水提质增效工程—— (略) (二期)(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24]136号),现作出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投标人的疑问
问题1:招标文件中要求试验员1人,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无法选择试验员,请明确是否可以将试验员证件放置资格文件其他资料中?
回复:具体见补充通知第1点。
问题2:投标人 2018 年度(含)-2023 年度(含)承建(非参建、非专业工程)工程获奖情况:(1) 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得 100 分;(2) (略) 级优质工程奖项得 80 分;(3) 其余得 60 分。 (略) 政公用工程,投标人的工程 (略) 政公用工程类别!请代理明确。
回复:不限定专业。
问题3:1、可否提供CAD图纸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9页,33条:”应业主要求,本项目球墨铸铁管采用(略)供,(略)供材料费不计入总造价。“是否理解为,在清单报价时,球墨铸铁管部分,材料费不予计入报价中。
回复:1、图纸按已上传的PDF版本为准。2、是。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删除“试验员1人”。
2、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内容修改为“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3、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6.1.6修改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4、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1合同价格形式—承包人应考虑下列投标风险等因素(包含下列风险费用)的(5)其它风险中删除“⑦本工程所有项目的检测费、试验费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考虑此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不调整。”
5、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1合同价格形式—承包人应考虑下列投标风险等因素(包含下列风险费用)的(5)其它风险中新增“?本工程的常规性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考虑此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不调整。”
6、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1合同价格形式—承包人应考虑下列投标风险等因素(包含下列风险费用)的(5)其它风险中“④本项目如有停水、停电均由承包人自备设施自行解决,发包人不承担因停水、停电 造成的工期延误与费用赔付。”修改为“施工过程中停电、停水8小时以内均由承包人自备设施自行解决,发包人不承担因停水、停电 造成的工期延误与费用赔付;超过8小时的,承包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监理单位及发包人确认后,方可顺延。”
7、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1合同价格形式—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修改为“承包人应当考虑上述投标风险因素,根据各自实力、施工经验、现场周边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有关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标准及费用标准,依据闽建〔2024〕9号文件,自主确定风险包干系数,进行综合报价。承包人对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均不再调整合同价及单价”
8、以下为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条款号修订:
新增条款1.15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11.1.3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条款号修改为“11.1.2”;11.1.4 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条款号修改为“11.1.3”;新增条款11.4 其它因素引起的调整;12.3 预付款条款号修改为“12.2”;12.3.1 预付款支付条款号修改为“12.2.1”;12.3.2修改为 新增12.2.2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12.3.3修改为 新增12.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12.3.4修改为 新增12.2.4预付款担保;12.4计量条款号修改为12.3;12.4.1 计量原则条款号修改为12.3.1;12.4.2 计量周期条款号修改为12.3.2;12.4.3 单价合同的计量条款号修改为12.3.3;12.4.4 总价合同的计量条款号修改为12.3.4;12.4.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4.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修改为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4.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条款号修改为12.3.6;12.5 工程进度款支付条款号修改为12.4;12.5.1 付款周期条款号修改为12.4.1;12.5.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条款号修改为12.4.2;12.5.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条款号修改为12.4.3;12.5.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条款号修改为12.4.4;12.5.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条款号修改为12.4.6;新增条款号12.7;18.5 其他保险条款号修改为18.3;18.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条款号修改为18.5;18.6.1 保险凭证条款号修改为18.5.1;
三、本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 (略) ,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际(福建) (略) (盖章)
日期: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