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太输水工程郎太输水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 (略) 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古蔺县 (略)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略) 审[ * ] *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古蔺县 (略) ( (略) 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01-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古蔺县振兴 (略)
?2.2 建设地点: 古蔺县二郎镇、太平镇
?2.3 项目规模: 郎太输水工程包括33. 3km输 (略) (略) 分。输水管道均为干管,分为管径DN * 和管径DN * 两种规格;其中管径DN * 的干管长度约10km,管径DN * 的干管长度约23. 3km; (略) 1座,规模按照1.5万m3/D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解决1万亩农田灌溉,4万人饮用水保障及二郎镇、太平镇区域酱酒产业发展用水
?2.4 计划工期: 28个月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年08月
?2.5 项目总投资: * .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发行专项债券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个(0-10?水利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0 %(0- * )。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技术负责人不少于2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取得满 12个月以上(登记于本单位);至少一人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 (略) 师资格(附证书扫描件 (略) 门或国家 (略) 截图);注:以上人员需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12 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新公司成立提供承诺函);以上原件备查。。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提供比选公告有效期内在《 (略) (略) 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所配备人员注 (略) 上查询截图;2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在评审过程中评审组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材料以供查验,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 (略) 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证明材料;4、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及页码,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否则视为无效文件;类似项目业绩需满足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及 (略) (略) 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5、中选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持3.3条规定 (略) 真伪核验后方可签定招标代理合同,中选单位须保证在招标活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1名专职技术人 (略) 开展工作;6、特别提示:严禁使用挂证人员、假业绩,一经发现 (略) (略) (略) 罚。。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 (略) 办法》(国家计委计价[ * ] *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 年03月08日09时00分至 * 年03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 *** )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 年03月08日09时00分至 * 年03月14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 *** )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 *** ) (略) 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 *** )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比 选 人: 古蔺县振兴 (略)
地址:
邮编:
联 系 人: ? 肖老师
电话: ? ***
传真:
? * 年03月08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 (略) 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 (略) 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 (略) 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