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龙吟镇者恩山洪沟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安县龙吟镇者恩山洪沟治理工程(监理) 已由 黔西南州水务局 以州水务函〔2023〕137 号 核准意见要求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普安 (略) ,建设资金来源 国债资金 ,资金比例 中央80%、省级20% ,招标人为 普安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普安县龙吟镇;
2.2总投资额:1547.32万元;
2.3建设规模:综合治理长度5.017km。
2.4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含工程部分、征地移民、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以及发包人增加的与本工程相关工作。
2.5监理服务期:本标段工程开工建设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的建设期和12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无论因何方原因导致的施工工期延长,监理单位不得对增加的监理服务期进行索赔,监理服务费不增加,监理服务期顺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略) (略) 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2 月 5 日 09 时至 2024 年 2月 9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桔山大道美福写字楼东楼15楼( (略)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2 月 26 日 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本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略) (略) 桔山大道美福写字楼东楼15楼( (略) )。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3.售价:5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6.开标的时间
6.1开标时间: 2024 年 2 月 26 日 11 时 00 分。
6.2开标地点: (略) 桔山大道美福写字楼东楼15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8. 联系方式招标人: | 普安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地 址: | (略) 黔西南州普安县 | 地 址: | (略) 桔山大道美福写字楼东楼15楼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 系 人: | 王女士 |
邮 编: | * | 联 系 电 话: | * |
电 话: | 0859-* | 电 子 邮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