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和旬邑县2023年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事项划转工作实施方案,下列第四批行政许可和其他类型事项审批职能从2023年12月21日起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请有下列许可事项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从规定时间起,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旬东商业水街B座行政审批专区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县发展和改革局不再办理下列许可业务。
附:第四批划转事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1)非跨县(区)独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
(2)非跨县(区)农村公路项目核准
(3)非跨县(区)水资源配置调整项目核准
2、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3、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备案);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审批(备案);
5、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0亿元以下);
6、光伏电站项目备案;
7、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批;
8、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9、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审批;
10、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1、以工代赈项目验收(500万元以下);
旬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旬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 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