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永丰县藤田水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小河流治理永丰县藤田水综合整治工程 施工已由已由永发改投资字【2023】30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永丰县水利局 ,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单位:永丰县水利局
2.2 工程名称:中小河流治理永丰县藤田水综合整治工程
2.3 工程地点:永丰县石马镇、藤田镇、瑶田镇、古县镇、八江乡
2.4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3562.*元,该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9元;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综合治理总长28.34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淤疏浚0.911km,岸坡防护14.5383km,堰坝加固2座,新建排水涵管27座,新建便民亲水踏步17处、 (略) 2座。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施工。(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8计划工期:约365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注册建造师无需到开标现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企业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该拟派建造师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 (略)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8) (略) 管办字【2024】7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9)根据《永丰县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字【2022】36号)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附件)。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 (略) (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人员证件均为清晰可见的扫描件并加章投标单位公章,如因上传的扫描资料及证件不清晰视为无效材料。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 (略) 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 (略) 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 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四、评分标准“(二)在 (略) 场行为(10 分)”中“(1)履约行为评价(5分) ”不进行计算,施工项目评分标准总分按95分进行评分。)
5、发布公告媒介及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 (略) 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4日起至2024年09月0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上午08:30;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4日上午08:30。
6.3开标地点: (略) (略) 永丰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厅。
7、有关说明
7.1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本次招标将公开开启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7.5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 (略) 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关键岗位人员按照考勤规则,在手机APP“钉钉”自主完成考勤打卡,考勤结果自动推送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7.6招标(补充)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必须为扫描仪扫描清晰的原件图片,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7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8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开标。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并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 (略) (略) 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如有不清楚或有疑问的问题,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7.9投标保证金说明
因交易中心于2024年3月28日起将暂时关闭工商银行账户,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系统自动选择开户银行时,不要选择工商银行,以免缴纳投标保证金失败,影响投标!
8、其他
8.1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网上签到,开标时间之前必须签到,未按要求签到,视为其自动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8.2线上投标文件解密时长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放弃投标,按废标处理。
8.3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 (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 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
8.4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 (略) 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 (略) 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 (略) 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二) (略) 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 (略) (略) 、永丰县 (略) 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9、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永丰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进行监督。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 (略) (略) 、永丰县 (略) 上发布。
招标单位:永丰县水利局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796-*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龙江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永丰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6-* 扫描件_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承诺函.pdf招标文件.pdf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略) 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永丰县支行
2、户名: (略) (略) 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永丰支行
3、户名: (略) (略) 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永丰支行
4、户名: (略) (略) 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永丰农村 (略) 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