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将 (略) 区2018年已下达的中、省、市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项目计划附后)。公示期七天,举报电话: *** ***
附件:
1、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配套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3、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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