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
1、项目名称:光学材料加工基地及熔融石英设备制造项目
2、建设地点: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安南路158号金荣科技园创富工厂6号楼
3、建设单位:扬州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 (略)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2000万元,租赁位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安南路158号金荣科技园创富工场6号楼的厂房,建筑面积约5000平米,建设光学材料加工基地及熔融石英设备制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光学元器件54吨的生产规模。项目主要产品为:TFT-LCD用掩膜板基板、IC集成电路用掩膜板基板、国家重大专项关键光学元件、高品质大规格光学元件和光刻机用高品质光学材料。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槽沉废气、清洗废气、胶合废气。本项目清洗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含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隔油+调节+混凝沉淀+一体化+砂滤+碳滤”预处理后的生产废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六圩污水处理厂。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普通卧式车磨床、单线切割机、双面平面抛光机、立轴圆台平面磨床及摇臂钻床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从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采取如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垫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英玻璃、废切削液、废包装物、污泥、废石墨纸、废胶合材料、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劳保用品、生活垃圾。废石墨纸、废胶合材料、废过滤材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外售;废石英玻璃渣、废切削液、废包装物、污泥、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 (略) 邗江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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