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
发布时间: 2024-05-30 19:48:51 来源:财政局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塔城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地区本级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 (略) 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请被检查单位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 (略) 农业农村局 2.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3. (略) (略) 二、检查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结束。 三、检查的依据及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的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是按照自治区和地区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总结2023年度检查经验的基础上, (略) 1家国有企业及2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二是对于国有企业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对于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部门预决算执行情况、财务准则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情况、资产管理情况、政府工程项目和采购项目情况以及经济往来和与财务活动有关的事项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联系人:吕新梅 监督电话:09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