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兴 (略) 委托四川 (略) 进行“新建#羽蛋鸡养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羽蛋鸡养殖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 (略) 夹江县马村镇带河村五社452号
4、建设单位:乐山兴 (略)
5、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91亩,新建#羽蛋鸡养殖项目,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新建鸡舍4栋,2栋育雏室,年存栏#羽,配套办公场所、库房、 (略) 理中心等;二期新建鸡舍3栋,年存栏27.#羽,配套库房等;三期新建鸡舍2栋,年存栏27.#羽,配套库房等。
6、工程投资:总投资#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乐山兴 (略)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夹江县马村镇带河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四川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8-#
电子邮件:*@*q.com
四、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koUIXVySyTpXO2LgnDyg?pwd=2xfq 提取码: 2xfq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