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留置中心红塔区分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监理
第一号补遗书
一、经招标人决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业绩-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含)的建筑工程监理”。
修改为“类似项目业绩-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至少承担过(已完成)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元(建安工程费)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含)的建筑工程监理”,委派总监理工程师近年来承担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要求同此一致。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修改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其余内容不变。
二、本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本补遗书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请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中国 (略) 红塔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
纪律检查委员会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杨程(*) 联系方式: 杨芳 (0877-* *)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