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四 (略) 瑞信泽精密模塑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瑞信泽精密模塑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
二、建设地点:应得工业园内A3#厂房(位于绵阳高新区新区)
三、建设单位:四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蓉创 (略)
五、项目概况:四 (略) 拟租用 (略) 应得工业园内A3#厂房(位于绵阳高新区新区)实施瑞信泽精密模塑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租用面积1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设置注塑区(进行注塑加工)、模房(模具制造及维修)、破碎间(对不合格品进行破碎)、储运工程(零配件仓、成品仓、原辅料库等)、办公区,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及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建成后,年产塑料零部件2600万件。
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环保投资39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租用已建厂房,主要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地面清洁水依托园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车间密闭。注塑机密闭并安装集气管道,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钢材切割、模具磨床加工产生的金属粉尘车间内沉降、及时清扫;破碎粉尘由破碎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上述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0.3kg/t)要求;厂界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须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浓度限值要求、其他废气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生产车间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磨床、铣床、CNC、破碎机、冲床、切割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塑料颗粒、废包装材料、金属粉尘、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模具、废旧模具外售利用;布袋收尘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废电火花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油料存放区、机械加工区、模房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矿物油、电火花油等)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油品存放区须设置围堰等防范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具文(川投资备[2212-*-04-01-*]FGQB-0279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局文件(绵环函〔2022〕19号)及《绵阳高新区新区扩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绵阳高新区新区扩区总体规划(2021-2035)》,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租用厂房办理了环保手续(备案号:*00535)。项目符合绵阳现行“三线一单”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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