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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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全盛 (略) 配套燃气锅炉项目 | (略) 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 | 宁夏全盛 (略) | 宁夏汇岩达 (略) | 本项目位于贺兰县工业园区暖泉片区,项目坐标:经度106°17′52.228″,纬度38°43′25.548″。宁夏全盛 (略) 于 2008年投资建设“年产 2000t 电力设施钢构件及表面处理、电镀项目”,其中包含 1 台 2t/h 的燃煤锅炉。2018 (略) 人民政府印发了《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 年—2020年)》,宁夏全盛 (略) 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于 2018 年拆除原有 1 台 2t/h 燃煤锅炉并在 1#锅炉房建设了 1 台 2t/h 燃气锅炉,为 2#车间及办公楼供暖。因园区未接通供热管网,现有 1台 2t/h 燃气锅炉不能满足车间供暖需求,故公司于 2020年 9 月在 2#锅炉房新建一台 2t/h 的燃气锅炉,为 5#车间供暖。两台燃气锅炉均于 2022 年 6 月配备了低氮燃烧器。项目总投资70万元。 |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本项目设置2台2t/h燃气锅炉供车间及办公楼冬季采暖使用,供暖期按5个月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参数(2t/h 燃气锅炉最大燃气量为148.1m3 /h),锅炉每天运行24h,年运行150天,年运行时间为3600h,年总耗气量为106.63万m3,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产生的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SO2、NOX。项目燃气锅炉均自带低氮燃烧装置,废气分别经2根11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运营期1#、2#锅炉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2.8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18.4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28.2mg/m3,满足《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3.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燃气供暖锅炉排水、软化水制备装置排水。本项目燃气锅炉定期排放一定的废水,废水主要成分为TDS,排水量为4.8m3 /d(720m3/a),经厂区已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燃气锅炉补充水由软化水制备装置提供,在制水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排水,则软化水制备装置废水量为4.12m3/d(618m3/a),主要成分为TDS,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过pH调整槽+反应槽+混凝槽+综合沉淀槽后进入中间水槽进一步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宁夏全盛 (略) 污水处理站位于宁夏全盛 (略) 现有厂区内,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50m3/d,目前实际处理量为33m3/d,其中包含本项目两台2t/h燃气锅炉废水及软水制备装置排水,污水处理站目前稳定运行,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以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燃气锅炉、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等措施,场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可知,本项目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为 0.1t/a,每年更换一次,更换时由厂家直接回收,厂区不进行贮存。 |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