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申请,我局现将清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公示如下。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一、公示的主要内容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7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95.0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城区环卫停车场及配套垃圾压缩中转站一座,主要建设管理房,转运车间,停车棚,设备用房,门卫,洗车间及修车间,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检修平台;配套机动车位27个,非机动车位40个等附属设施。项目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村。
二、公示期限
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6日
三、反馈方式
1.来信来访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号,永顺办公综合楼
单位: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
2.联系电话
0598-*
附图:总平面图、区位图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