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濉溪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濉溪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采购项目 | (一)车辆维修服务 1提供上门维修取车和维修后送车服务; 2.维修更换的配件应为原厂配件,符合国家标准。更换的零配件质保期不低于3个月。质保期内应承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返修时免维修工时费和配件费。车辆返修期内能提供备用车作为工作用车。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控制在5%以内; 3提供本单位对应车型的车辆维修零配件价目、工时费价目表; 4.提供优质的维修服务,维修及时、质量优良、价格合理。车辆送修-般小修不超12小时,中修不超过5天; 5.维修完成后对车辆内进行清理及车身表面进行清洗; 6.维修后需经过严格的验车程序,并与我方车辆管理员确认,在维修单双方签名才能结算。 (二)车辆定期保养检测服务 1提供每台车每季度的定时检测、发现故障及时进行维修。每台车辆每行驶5000km进行一次更换机油、三滤等的常规保养; 2.提供每年每台车一次深度清洗养护; 3.按照车辆实际需要进行其他的保养;4.服务期间:2年。 | 70 | 2024年01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濉溪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