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浙江喜 (略) 年产8000吨彩印无纺布袋、2000吨纸袋、500吨吸管和*吨一次性食品包装容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11月18日起,截止2024年11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喜 (略) 年产8000吨彩印无纺布袋、2000吨纸袋、500吨吸管和*吨一次性食品包装容器改扩建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位于苍南县灵溪镇温州家 (略) S1-6地块,总建筑面积*.71m2,最终达到年产8000吨彩印无纺布袋、2000吨纸袋、500吨吸管和*吨一次性食品包装容器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 (略)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本项目车 间最近距离(m) | 规模 | 环境质 量目标 | |
经度 | 纬度 | |||||||||
大气环境 | 1#百丈村 | 120.* | 27.* | 居民 | 大气环境 | 二类环境空 (略) | 西北侧 | 909 | 约2500人 | * 二级标准 |
2#苍南外国语学校 | 120.* | 27.* | 师生 | 西南侧 | 639 | 约2520人 | ||||
3#塘下村 | 120.* | 27.* | 居民 | 东南侧 | 309 | 约2500人 | ||||
4#山南村 | 120.* | 27.* | 居民 | 西北侧 | 1299 | 约2000人 | ||||
5#沪山村 | 120.* | 27.* | 居民 | 西北侧 | 1779 | 约1800人 | ||||
6#新浦村 | 120.* | 27.* | 居民 | 西北侧 | 2279 | 约1500人 | ||||
7#灵溪八中 | 120.* | 27.* | 师生 | 西北侧 | 2399 | 约1255人 | ||||
8#山北底村 | 120.* | 27.* | 居民 | 西北侧 | 2579 | 约200人 | ||||
9#高黎村 | 120.* | 27.* | 居民 | 北侧 | 1979 | 约1500人 | ||||
10#苍南县树人学校 | 120.* | 27.* | 师生 | 东侧 | 639 | 约1360人 | ||||
11#三禾村委会 | 120.* | 27.* | 居民 | 东北侧 | 879 | 约10人 | ||||
12#六合禅寺 | 120.* | 27.* | 居民 | 东北侧 | 979 | 约25人 | ||||
13#沈庄 | 120.* | 27.* | 居民 | 东北侧 | 1265 | 约200人 | ||||
14#上汇村 | 120.* | 27.* | 居民 | 东北侧 | 1588 | 约850人 | ||||
15#下汇村 | 120.* | 27.* | 居民 | 东北侧 | 1882 | 约1500人 | ||||
16#苍南县星海学校 | 120.* | 27.* | 师生 | 东南侧 | 459 | 约960人 | ||||
17#华山村 | 120.* | 27.* | 居民 | 东南侧 | 1279 | 约1800人 | ||||
18#大浃头村 | 120.* | 27.* | 居民 | 东南侧 | 849 | 约2500人 | ||||
19#上刘村 | 120.* | 27.* | 居民 | 南侧 | 799 | 约200人 | ||||
20#红星村 | 120.* | 27.* | 居民 | 东南侧 | 1429 | 约2000人 | ||||
21#苍 (略) | 120.* | 27.* | 医患 | 东南侧 | 1879 | 约1850人 | ||||
22#灵溪镇渎浦中学 | 120.* | 27.* | 师生 | 西南侧 | 1479 | 约3100人 | ||||
23#渎浦村 | 120.* | 27.* | 居民 | 西南侧 | 1424 | 约2600人 | ||||
24#浙江省苍南中学 | 120.* | 27.* | 师生 | 西南侧 | 2254 | 约2500人 | ||||
25#滨河村 | 120.* | 27.* | 居民 | 东北侧 | 2602 | 约4200人 | ||||
26# (略) | 120.* | 27.* | 居民 | 西北侧 | 919 | 约7700人 | ||||
27#苍 (略) | 120.* | 27.* | 医患 | 西侧 | 1221 | 约1000人 | ||||
28#渎浦小学 | 120.* | 27.* | 师生 | 南侧 | 1393 | 约2000人 | ||||
29#苍南县政府 | 120.* | 27.* | 居民 | 西南侧 | 1979 | 约600人 | ||||
30#站前小学 | 120.* | 27.* | 师生 | 西北侧 | 1635 | 约1440人 | ||||
①规划居住用地 | 120.* | 27.* | 居民 | 东北侧 | 969 | / | ||||
②规划居住用地 | 120.* | 27.* | 居民 | 西北侧 | 799 | / | ||||
③规划居住用地 | 120.* | 27.* | 居民 | 西侧 | 129 | / | ||||
④规划居住用地 | 120.* | 27.* | 居民 | 东南侧 | 739 | / | ||||
⑤规划居住用地 | 120.* | 27.* | 居民 | 东南侧 | 1779 | / | ||||
⑥规划居住用地 | 120.* | 27.* | 居民 | 东南侧 | 1139 | / | ||||
⑦规划居住用地 | 120.* | 27.* | 居民 | 东北侧 | 2379 | / | ||||
水环境 | 萧江塘河 | 120.* | 27.* | 地表水 | 水环境 | III类水环 (略) | 东南侧 | 229 | / | 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 (略) (略) (略) ,最终经苍南县河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由 (略) 理厂已通过环评,本项目即引用苍南县河 (略) 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本项目废 (略) 理达标后纳入苍南县河 (略) (略) 理后排放对周围水质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a)本项目非*烷总烃、*苯、SO2、NOx、PM10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b)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SO2、NOx、PM1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
c) 本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 (略) 划。各污染物正常排放下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叠加后的短期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由于本项目非*烷总烃、*苯、SO2、NOx、PM10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SO2、NOx、PM1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敏感点各项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情况,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噪声影响预测表明,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夜间55dB);到达附近敏感保护目标的噪声贡献值与背景值叠加后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的2类标准。因此,在落实本环评的各项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边角料与残次品、一般废包装袋、废印刷版、废印刷辊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沾染有毒有害的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桶、废墨渣、废抹布和废矿物油收集后委托有资 (略) 置。只要企业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 (略) 置措施,分类管理,搞好固废收集和分类存放,并做好综合利用,则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做 (略) 置,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 (略) 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 (略) 理厂。
2、废气:1#生产车间3F吸管生产熔融挤出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屋顶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生产车间2F出片机组熔融挤出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屋顶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生产车间1F淋膜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屋顶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5F彩印(含调配)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汇入“RTO燃烧” (略) 理后引至屋顶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2#生产车间4F印杯工序采用低挥发性UV油墨、柔印工序采用低挥发性水性油墨,少量有机废气均通过车间通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引至屋顶DA005排气筒25m高空排放。
3、噪声: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②对主要噪声源设备等做好进一步的隔声、 (略) 理;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略) 。项目 (略) 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略) 理;②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 (略) 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污染物能排放达标、符合总量控制指标原则,项目投入营运后能维 (略) 环境质量。项目营运期间会产生噪声、废气、废水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经评价分析,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环境污染可基本得到控制,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太大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 址: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 联系人:雷工 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浙江喜 (略) 联系人:罗经理 联系方式:*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略) (略) 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浙江喜 (略)
二〇二四 年 十一 月 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