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品统一制备流转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品统一制备流转服务001包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4时10分09秒
废标情形: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由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本包组废标。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4年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品统一制备流转服务002包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5时21分39秒
废标情形: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辽宁省地 (略) (略) 未实质性响应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4年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品统一制备流转服务003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皇姑区 (略) 皇姑 (略) 42号(1-27-1)
中标(成交)金额:2,786,000(元)
评审总得分:90.4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4年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品统一制备流转服务003包
服务类
名称:2024年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品统一制备流转服务(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开展本区域( (略) 、 (略) 、 (略) )约*个表层土壤样品制备、保存和流转等。
服务要求:★1.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文件相关要求,样品制备与检测必须分离,本采购的中标人不得参与中标包区域内的检测任务,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已经取得本区域( (略) 、 (略) 、 (略) )内各个县(区)检测任务的中标人,不得参与本包投标。3.制定样品集中制备实施方案,按程序组建制样小组,随时接收本区域外业调查队送达的土壤样品,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完成样品制备、保存和流转工作。4.制样场地要求设立风干室和样品制备室。应具备良好整洁温度适宜的风干室,面积应与承接制样任务数量相匹配。高温和高湿应配置相关设备。样品制备室应满足通风良好,每个制样工位适当距离,能够完全保证避免交叉污染。面积不少于80m2,室内 (略) 络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确保每个工位工作可以随时接受远程实时检查。制样过程全程摄像并保存记录至少2年。样品制备室面积不少于承担任务数量和完成时间要求。为保障集中制备交通便利和样品保密性,样品制备中心必须在本 (略) 内,并且承诺不在承接本区域内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样品检测等相关工作。5.初步制备样品至过孔径为2mm的尼龙筛标准(10目粗度)并按相关标准及规范编码流转。按照相关规范做好样品流转和保存工作,样品保存应具备单独的保存室集中造册保存,样品须密封存放,按照规范要求控制好温度和室内环境。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对流转之前的土壤样品库样品、送检样品进行暂存。土壤样品保存场所干燥、通风、无阳光直射、无污染,具有环境条件视频监控设备、样品存放区域的空间标识和样品编号的检索引导。6. 提供相对独立且配备相关设备设施场地,用于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开展样品转码、组批、流转至检测实验室等工作。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要求,开展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配合国家、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开展外部质量监督检查工作。7. 交付土壤样品制备数据,提供详实、准确的质控报告和工作报告各1份。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修订版)》;4.《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5.《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倩、李艳辉、于奎武、王璐、王峰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品统一制备流转服务00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4年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品统一制备流转服务002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4年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品统一制备流转服务003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按中标金额1.5%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原因: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确定时间:2024年7月23日;(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无;(4)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5)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6)中标人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和平区太原街2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宏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晓晨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7-2定稿)2024年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品统一制备流转 招标文件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