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 (略) 受委托,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其他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提交响应文件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 (略) 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对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025ZJ-4-cdc-06
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
4、项目主要要求:
(1)项目概况:按照《 (略) 综合司关于印发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工作任务清单的函》(国疾控综规财函〔2023〕244号、《关于印发 (略) 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略) 监测〔2024〕1号文件要求, 2024年底前, (略) 二级及以 (略) 络直报公立医疗机构前置软件集成部署应用率达50%, (略) 实现全覆盖;2025年底前,各省二级及以 (略) 络直报公立医疗机构部署实施全覆盖,其他具 (略) 络直报功能的医疗机构逐步推进。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以下简称“前置软件”)部署实施工作旨在推进医疗机构部署应用前置软件, (略) 现有信息化基础上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的及时性、敏感性和准确性,达成国家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绩效目标, (略) 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发展需要。在传染病报告方面, (略) 现有“传染病报告智能提醒”插件, (略) “ (略) 电子病历直推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信息系统”,压实临床医生传染病报告责任;延用医生工作站现有的传染病报告界面,在自动排查明确诊断病例的基础上,扩展实验室检测阳性结果病例、重点关注病例的排查报告功能,进一步提升传染病报告质量和效能。
(2)建设期限: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3)质保期:不少于1年
(4)项目类型:服务类
(5)预算金额:#元(超过预算金额/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标)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报名日期及要求:
1、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需提供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自拟,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需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需提供清晰扫描件)。
2、报名要求如下: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10-14 17:00至2024-10-21 17:00截止,(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q.com进行初审( (略) 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以便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代理机构将邮件回复通知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支付报名费后可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必须携带上述证照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复核。现场复核地点: (略) (略) (略) 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上海 (略) )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为:600元,售后概不退还。
账户名称:上海 (略)
开户银行: (略) 上海中山支行
账号:#
供应商应在电汇汇款附言中注明: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投标公司名称。
未在规定时间按以上流程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将被拒绝。
四、磋商响应截止及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024-10-28 09:15(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谈判时间:2024-10-28 10: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地点为: (略) (略) (略) 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申朋招标)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 (略) |
地址: | (略) (略) (略) 309号 | 地址: | (略) (略) (略) 210号北大楼2楼203室(申朋招标) |
联系人: | 周威东 | 联系人: | 王燕 |
电话: | 021-#-# | 电话: | 021-#-8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