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BXCG-*/02包;
项目名称:《带针胸管、一次性使用无菌换药包等医用耗材》(二次)采购项目;
第02包:血液内科)一次性使用骨穿包、一次性使用骨髓活检针(二次)
产品名称 | 规格要求 | 单位 | 年预估使用量 | 控制价(元/个) |
一次性使用骨穿包 | 12#、16#、18# | 个 | 300 | 45元/个 |
一次性使用骨髓活检针 | BNMA/CB-1-2.4(13G)/70 | 个 | 200 | 190元/个 |
采购总金额:*元 |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参选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选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定为中选人:
①参选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参选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⑥参选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在临 (略) 认定有不良记录的失信参选人和个人(含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相关联的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单位参选。
3.参选人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参选的情形。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二)专用资格条件
1.参选人如为经销(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与所投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参选人如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参选人所投产品如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参选人所投产品如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注册证批准日期为2014年10月1日以后的,无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3.参选人须提供参选产品制造商(也可由 (略) (略) (略) 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项目参选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注: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在比选后由评审小组负责执行,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参选资格将被否决;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三、获取比选文件暨(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供应商(或公司)介绍信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经销(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注册证批准日期为2014年10月1日以后的,无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5.针对本次项目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参选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或函),也可由 (略) (略) (略) 出具,但同时须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
6.参选人认为可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获取文件暨时间和地点(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1.获取(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
工作时间:8:00-12:00,14:00-17:00。
2.获取(报名)地点:
临 (略) (南区)5号楼5楼招标采购办公室(安徽省临 (略) (略) 交叉口)。
3.获取文件方式:
参选人经采购人现场初审报名材料合格后,须持通知单到财务科缴纳现金保证金¥3000元/包(大写:*仟圆整),参选人须持经财务科签字盖章后的通知单,再到招标采购办公室 (略) 内比选文件,文件通过招标办邮箱发送并现场确认。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7日(周五上午)8:00--12:00(北京时间);
临 (略) (南区)5号楼5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样品递交:比选前,请参选人携带样品自行前往(南区)5号楼2楼报告厅东侧候标室等待。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7日(周五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临 (略) (南区)5号楼2楼报告厅东侧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发布媒介
临 (略) 官网(http://**);
临 (略) 微信公众号。
(二)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最终解释权归临 (略) 所有。
六、联系方式
名 称: 临 (略) ;
联 系 人:牛 工;
联系电话:0558-*;
邮 箱:*@*26.com;
地 址: (略) 临 (略) (略) 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