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略) 报废资产一批
标的所在地:河 (略)
资产简介:详见资产清单。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05-27 23:59:59
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1.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短少、缺失或零部件损坏等问题,且大多数设备已无法正常运转使用,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标的资产清单、标的数量、照片及描述等仅供参考,不代表转让方及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的任何保证及承诺,不能作为意向受让方判断标的资产现状、权衡标的资产价值的最终依据,转让方及天津产权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示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联系转让方进行实地踏勘,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4.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本项目披露的全面内容,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已知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等,并对其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5.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总交易价款的5%)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6.受让方须自完成交易价款和服务费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标的资产的清(拆)运手续。 7.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责任由受让方自负。自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移交手续后,标的资产权属和保管义务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 8.受让方须在标的资产移交后,自行负责标的资产的拆解、搬运、转移、运输、垃圾清运等工作,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且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使用或处理。 9.标的资产在拆解、搬运、转移、运输及垃圾清运过程中对转让方的房屋、场地、物品等造成损坏、破环的,受让方须全额赔付。 10.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优先用于补偿各相关方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2)受让方未按约定与转让方办理标的资产的清(拆)运手续的; (3)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11.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向转让方指定账户划转交易价款。
联系人:燕经理
联系电话:*
资产存放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209号
项目实地看样时间:与转让方预约确认。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40W
法人代表人:None
注册地址:None
注册资金:None
经济类型:None
拍卖及来源地址: http://**-commodity-view/project/formal-detail?id=b19ad363b8265de*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