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人民政府龙岗街 (略) :
所报《关 (略) (略) 龙岗街道 (略) 嵌入式服务综合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 (略) 文〔2024〕35号) (略) (略) 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论证通过,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龙岗街道 (略) 嵌入式服务综合体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8-(略)-04-02-(略)。
三、项目法人: (略) (略) 人民政府龙岗街 (略) 。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地址: (略) 龙岗街道。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017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3087平方米,包含养老服务中心1575平方米,婴幼儿和儿童托管服务中心570平方米,便民服务设施670平方米及其他辅助设施(楼梯、卫生间等)272平方米。 (略) 居民提供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社区助餐、综合服务、家政便民、健康服务、文化休闲等服务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1128.(略)元,包括工程建设费用884.(略)元,其他费用160.(略)元,预备费83.(略)元。资金来源:拟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八、建设工期:12个月。
九、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十、节能审查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略) 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等文件要求,严格抓好节能控制。
十一、其他事项
接此批复,请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待初步设计批准后,将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同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未落实建设资金之前不得开工建设及招投标,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