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略) 排水管理事务中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ZWZX-F-*)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5日 发布来源: (略) 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略) 排水管理事务中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大寺镇博 (略) 13-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ZX-F-* 项目名称: (略) 排水管理事务中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922.*元 最高限价:92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限为 12 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信用 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 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 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 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 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 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 2024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 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具备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业 务范围与本项目相关),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略) ,则 (略) 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若由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 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由被授权人投 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 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 证、护照等)。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到 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大寺镇博 (略) 13-1 方式:现 (略)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 文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大寺镇博 (略) 13-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薇 (略) 地址: (略) (略) 大寺镇博 (略) 13-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晶 电 话:022-* 天津中薇 (略) 2024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