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 (略) 清新区 (略) 年产塑料膜600吨、塑料食用油罐300吨和塑料牌5吨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4〕19号 | 2024年 7月24日 | (略) 清新区 (略) | (略) 清新区太平镇北坑村委会办公大楼西面01号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清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763-*邮编:*
附件:关于《 (略) 清新区 (略) 年产塑料膜600吨、塑料食用油罐300吨和塑料牌5吨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