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综合实力 | 60分 | ①投标人具有中国质量认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政府采购优秀供应商”证书,计4分;具有有效的“星级售后服务单位”荣誉证书,计4分。本项最多计8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②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近10年度(2014年度-2023年度)“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证书,一个计4分,最多计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一个计3分;具有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一个计2分;具有三级或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一个计1分;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证书(此证书划分了等级,但本项目评审不论等级均可计分)的,一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15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和近期(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否则不计分。 ④投标人设立了党组织和工会组织,一项计5分,最多计1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⑤投标人设立由劳动仲裁部门认可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计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⑥投标人具有常年法律顾问合作协议且处于有效期,提供协议复印件并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计4分;否则不计分。 ⑦投标人拥有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软件,计15分。 注: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购买使用权的凭证,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软件至少具备的功能:账号密码登录界面、人员基本信息、薪酬、保险、员工电子合同签订、人员入职、人员离职,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截图证明等材料并体现电脑的自带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否则不计分。 |
现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综合实力 | 60分 | ①投标人具有中国质量认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政府采购优秀供应商”证书,计5分;具有有效的“星级售后服务单位”荣誉证书,计5分。本项最多计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②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近10年度(2014年度-2023年度)“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证书,一个计5分,最多计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一个计3分;具有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一个计2分;具有三级或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一个计1分;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证书(此证书划分了等级,但本项目评审不论等级均可计分)的,一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25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和近期(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由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否则不计分。 ④投标人具有常年法律顾问合作协议且处于有效期,提供协议复印件并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计5分;否则不计分。 ⑤投标人拥有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软件,计15分。 注: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购买使用权的凭证,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软件至少具备的功能:账号密码登录界面、人员基本信息、薪酬、保险、员工电子合同签订、人员入职、人员离职,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截图证明等材料并体现电脑的自带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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