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环境,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略) 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4年4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要求, (略) 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 (略)
2.、法人代表:汪桂玲
3、企业地址:铜山区张集镇姥庙村
4、主要产品及规模:年产16兆帕铸铁阀门9000台、伸缩器2000台、过滤器4000台生产技改项目
二、原辅料使用情况
(略) 主要原辅材料生铁、废钢、硅锰、硅砂、EPS(可发性聚苯*烯)、天然气、铝矾土、云母粉、石英粉、膨润土、硅藻土。
三、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情况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苯*烯、非*烷总烃、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等,不同的污染物通过不同排放源排出。熔炼炉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熔炼炉上方可移动式集尘罩,通过砂处理系统的18kw离心式风机系统管道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99%;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通过陶瓷多管除尘器除尘后通过2#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98%;抛丸机产生粉尘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99%,使项目达到达标排放的目的。
2、废水
(略)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不外排。
3、固废
(略) 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VOCS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化学原料、脱色粉尘等。部分废活性炭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其余部分废活性炭委托有关资质单位处理;粉尘、化学原料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出售。通过处理达到零排放,无二次污染的目的。
4、噪声
对噪声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可以确保场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项目噪声不会产生扰民情况。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 (略)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