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名称:2023年涞水 (略) 恢复重建工程(第二标段:九龙镇)1.2 工程地址: (略) 涞水县九龙镇 1.3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2023年涞水 (略) 恢复重建工程(第二标段:九龙镇)。建设地点: (略) 涞水县九龙镇,本项目的目标和任务是对涞水县 (略) 域 (略) 水毁段落进行恢复重建, (略) 正常通行。共涉及 (略) ,路线总长64.771km, (略) 段长度共计28.810km,重建中桥5座,小桥8座,修复利用桥梁4座,重建涵洞29道。1.4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财政资金。 1.5 交货日期: 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31日。1.6 交货地点: (略) 涞水县九龙镇。1.7 技术要求:材料符合JT/T281-2015《公路波形梁钢护栏》、GB/T*-2009《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JT/T327-2016《公路桥梁伸缩装置》、GB/T*-2009《道路交通标志板和支撑件》、JT/T280-2004《公路里程桩》、GB/T*-2009《道路交通反光镜》、JT/T449-2001《公路安全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1.8 报价方式:按规格报出含税单价,并汇总计算含税总价。所报价格包含材料费、装卸费、运输费、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以及运输过程中不可预估因素产生的其他费用,报价表中所报价格为到达项目所在地落地价。1.9 付款方式:按照比例支付货款: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数量和进场时间,采购人提前 2 日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双方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开具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完成挂账,每月付已结货款的70%,以此类推,完工后付到已结货款的 95%, 剩余部分按工程完工后保留5%的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剩余5%货款三个月内全部付清(无息)。1.10 此次询价中标三家供应商,并将组织二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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