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资格后审)1、 (略) 高作 (略) 的 (略) 高作 (略) 迁建工程监理已经 (略) 发改委批准建设,文号:睢发改服字【 * 号。 (略) 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监理的资格投标。2、 (略) 事宜。3、工程概况:3.1、工程地点:高 (略) 。3.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626平方米,造价约1990万元,监理费约50万元。3.3、招标范围: (略) 高作 (略) 迁建工程监理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略) “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3.4、要求工期: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4、本招标工程共分 *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5.2、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5.3、项目监理组成人员: 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还必须配备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给排水专业(所学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配备监理人员必须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需要(且不少于3人)。 以上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5.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5.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5.6、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略)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5.7、外省市监理企业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到 (略) (略) 区建设大厦(镜泊西路) (略) 办理监理资质和监理从业人员单个监理项目核验手续(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需到 (略) 办理监理资质和监理从业人员单个监理项目核验手续);5.8、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组成人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略) 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5. (略) 发布之日起须到登录“ (略) (略) 行贿犯 (略) ”( 网站地址为:http:/ *** 1/)申请查询,下载打 (略) 贿受贿证明,经查 (略) 贿受贿方可参加投标。。5.10总监理工程,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略) 政区域内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5.11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须取得 (略) 信管科出具的《信用核查证明》。若中标人备案时信用分值未达到标准或未准时取得《信用核查证明》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略) 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 (略) 建 (略) 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6.2、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收款人: (略) 建 (略) 。 (略) : (略) 睢宁 (略) (略) (略) 。 开户账号: *** 。 联系电话: ***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 (略) 建 (略) 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6.6、 (略) 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办理退款手续,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 (略) 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2 月2日至 2016年 2月15 日。 本工程招 (略) 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16年 2月15日17:00前内登 * (略) 建 (略) (http:/ *** )下载。 (略) 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6年 2月 19 日17: (略) 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日 9 时30分。 收标书、开标地点: (略) 建 (略) 第 一 开标室。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 (略) 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报价 35分
b、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c、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26分
d、标 (略) 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分
e、投标人及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8.5分
f、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项: 1.5分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 (略) (略) 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 (略) 联系人: 邱文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人民西路11号 联系人:王 丹 电话: *** 传真: *** (略) 宏达房地 (略) 有限公司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