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供暖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ZZTZC-2024-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供暖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1.原磋商文件中磋商有效期前后不一致的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35项的中规定的要求响应,我公司也将磋商文件“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修改为60天(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2.招原磋商文件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前后不一致的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35项的中规定的要求响应,我公司也将磋商文件“综合评分明细”中的报价部分第2项,本次采购执行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加分政策:给予价格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修改为本次采购执行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加分政策:给予价格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基本情况补充说明:办公楼原采用以“平板太阳能+空气源热泵”为热源的供暖系统。供暖末端采用风机盘管,未设置新风系统,热源及末端的供暖介质均为防冻液。办公楼于2018年进行过一次热源系统大修,主要维修内容为更换平板集热器,管网检修。后因办公楼改造、女儿墙加建以及系统长久缺乏维护保养,屋顶太阳能平板集热器大部分已损坏,且辅助热源空气源热泵系统也已无法使用,供暖系统至今已停运。目前办公楼无集中供暖系统,主要以空调和电暖器进行供暖。
2.本项目存量设施的改造投资估算含全部供暖系统的改造费用,其中建设工程其他费由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投报,装修破坏及恢复费用包含在存量设施的改造投资中。本项目所需的改造投资资金全部由中标人承担,除年服务费外,采购人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类似业绩具体指的是供暖施工业绩、供暖货物采购业绩、供暖服务采购类业绩等、联合体的供暖类业绩可以认定可加分的业绩。
4.如遇极端天气适当增加供暖时间,年服务费不予以增加,为中标价。
5.值班供暖范围为除部队宿舍、厅机关值班室、部队值班 (略) 域,时间为除上班时间及午休时间外的时间段,上班时间为:9:30-13:00,15:30-18:30。
6.本项目无需中标供应商单独申请电表,中标供应商自采购人电表的后端接线并进行单独计量。根据计量的用电量,电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人,由采购 (略) 。如需电力增容,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本项目年服务费中包含了中标供应商的全部运营成本(含电费),每度电价暂按#考虑。服务期内每度电的电价可能会发生变化,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电价变化的风险。
7.本项目运维服务不要求运营维护人员常驻现场,但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如出现故障,具体的响应时间是以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其他内容不做变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西 (略) (略) (略) (略) 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 #(除工作日外请勿打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 (略)
地 址:西 (略) (略) (略) 娘热街道拉萨教育产业园6栋2层20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格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