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精 (略) 购置医疗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请访问“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选择“交易主体登录”进入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主体类型中请选择“供应商”;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平台完善基本信息,选择对应项目填写投标信息后,点击”我要投标“,实行网上领取采购文件,操作手册详见公共资源网服务指南,软件咨询联系方式:400-928-009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NS-JHRMYY-10
项目名称:精 (略) 购置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精 (略) 购置医疗设备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核磁共振、大型C臂X线机、口腔CBCT、1.5升双门脉动真空灭菌器、清洗机、烘干机、附属配套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50个工作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7、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3日至2022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访问“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选择“交易主体登录”进入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主体类型中请选择“供应商”;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平台完善基本信息,选择对应项目填写投标信息后,点击”我要投标“,实行网上领取采购文件,操作手册详见公共资源网服务指南,软件咨询联系方式:400-928-0095
方式: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领取招标文件,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办理方式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查看公告,选择 “交易主体登录”,进行“供应商”会员注册, 会员注册后即可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操作手册见公共资源网服务指南,软件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精 (略)
地址:精河县城镇友谊南路4号
联系方式:0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 (略)
地址: (略) 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楼2201室
联系方式:0991-*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梦剑孙玉霞
电话:0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