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长沙分公司新车型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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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长沙分公司新车型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众南路9 (略) 长沙分公司现有厂内 |
建设单位 | (略) 长沙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长沙分公司充分利用 (略) 长沙分公司现有厂房条件和工艺设备,通过填平补齐对现有的工艺设备、机械化运输设备、质保设备、信息系统进行改造,以达到混线生产各种车型的需要。本次技改涉及生产设备改造的生产车间有冲压车间、车身车间、涂装车间和总装车间,新增2个车型,新车型与现有生产车型混线生产,不增加产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本次技改后全厂不新增生产废水,生产废水水质不发生变化,依托现有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含镍废水在车间废水处理设 (略) 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4中排放限值,其他生产废水在总排口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2、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技改后废气处理设施主要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并通过“以新带老”措施降低了污染物产排量。根据现有厂界环境监测结果可知,周边环境质量可以达到相关质量水平要求,现有工程污染处理设施可行。通过处理,涂装废气可以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排放限值,锅炉废气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 燃气标准和《 (略) 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方案(试行)》(2019 年3 月26 日),烘干废气中的颗粒物、NOx、SO2可以达到《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限值要求,厂内车间外无组织非*烷总烃可以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标准要求。 3、声环境影响: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冲压机、焊机、冷却塔、循环水泵、冷却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及时淘汰老旧设备;采用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项目营运期边角料、焊接废料、包装废料、湿式除尘器沉渣、打磨粉尘、焊接烟尘料等集中收集后外委综合利用或处置;废漆桶、磷化渣、废胶、漆渣、胶桶、废溶剂、沾染性废物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