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华漕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外围防护绿地一期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闵 (略) 容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华漕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外围防护绿地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闵绿容发[2022]14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华漕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周边整体环境品质,进一步放大华漕再生资源利用中心的生态效应,原则同意你局所报的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位于闵行区华漕镇,西至绥宁路、南至规划临虹路、北至闵行长宁区界、东至华漕再生资源利用中心用地红线。总用地面积约617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种植、硬质铺装、景观小品建设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匡算暂定158万元(具体以工可批复为准)。资金渠道:区财政。 四、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下阶段,请结合行业部门审核意见,进一步深入优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并按规定抓紧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分析,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等,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特此批复。 2023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