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水利水保建设事务中心:
《关于乳源瑶族自治县高新区龙船湾提升改造项目立项批复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解决田心村等周边村庄及东阳光 (略) 内涝问题,保障企业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实施建设。
二、项目代码:24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将现状水力翻板闸坝改造成卷扬启闭闸门,闸孔孔数为 10孔,9 孔单孔净宽 6m,1 孔单孔净宽 4.8m,闸门型式采用平面钢闸门,堰型采用开敞式宽顶堰,闸坝启闭机室前设检修电动葫芦吊。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485.*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中有167.*元由企业投资安排解决,其余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建设项目必需按相关规定,完善安全、环境污染、节能、节水等设施建设,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项目各项相关手续。
八、及时通过广东省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